沒有聯邦政府的美國(1781-1787) 史為鑑
由於歐巴馬總統不願與共和黨把持的眾議院妥協,自10月1日起美國聯邦政府停擺,美國成為「 無政府狀態」,類似獨立初期的邦聯政府(1781-1787)。
1776年7月4日北美十三州的代表在費城發表《獨立宣言》,美國十三州和英國打了5年獨立戰爭,由於法國、西班牙、荷蘭的協助才終獲勝利,但也犧牲了1/5至1/6人口,約50萬至60萬人。
打贏獨立戰爭,依《邦聯條例》(第一部憲法) 建立了十三國(州),各州各自獨立,各有各自的鈔票、郵票、印花、軍隊,關稅…,沒有首都,也沒有總統,也沒有中央政府(聯邦政府),當然也不再有英國總督,只有十三州聯誼會(所謂的〝國會〞)。到1787年,美國人嚐到了分崩離析、各自為政的苦果,獨立反成夢魘,以至於再度派代表到費城召開第三次大陸會議,最後通過《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部憲法),決定成立聯邦政府,選舉總統,興建首都,獨立軍領袖華盛頓當選為第一任總統(任期1789-1797)。但因首都尚未完竣,只得借用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宣誓就職,華盛頓終其一生,都沒有在華盛頓市上過ㄧ天班,直到首都建成之後,他已經去世,後來為了紀念他,就以他的名字做為新建首都的地名(只是加D.C.以與華盛頓州state有所區隔)。質言之,美國經驗就是:鐵錚錚的打贏獨立戰爭,以及由邦聯走向聯邦(由十三國走向一國,由分裂走向統一),這豈是一般淺見人士所樂見的模式?
由於《邦聯條例》的窒礙難行,及其所製造出的既無權又無能的邦聯政府,實施六年來(1781年3月至1787年5月25日)的經驗與教訓,給了美國人一個清楚的認識:過分強調個人自由和主權,不但聯邦政府建立不起來,即使是州政府也是不可能發生作用的。一個沒有權力的,沒有威信的政府,不可能是一個有效能的政府,而沒有一個有效能的政府,個人的生命、財產、自由得不到保障之外,更休談什麼發揚與光大了。
基於這樣的共識與體認,55位充滿智慧與愛國熱忱的人士,於1787年5月25日又重新聚集費城,召開制憲會議,為合眾國的未來憚精竭智,貢獻智慧,會議一直討論到9月17日始畢,他們終於產生了那個堅定屹立至今的美利堅民主主義的基礎―美利堅《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雖然集合在費城的55位領袖分別代表不同階層的利益,而且他們本身的背景、事業和地位也各有差別,但他們的目標卻是一致的,這個目標在憲法的前言被簡單扼要的體現出來。憲法前言說: 我們美國國民,為建設更完美的合眾國,以樹立正義,奠定國內治安,籌設公共國防,增進全民之福利,並謀今後人民永久樂享自由之幸福起見,制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如下:
為達成這個目的,就設立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一個為被統治者服務,為被統治者所同意的政府。這個政府的官吏須由人民投票選舉產生,而且須遵從大多數人民的意志。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總共七“條”(ARTICLE),條下有”項”(SECTION),項下有“款”(No.)。1787年9月17日制定,1789年春天正式實施。在各州陸續批准憲法時,人民普遍覺得仍有未盡周全之處,譬如一般人認為憲法對個人自由並無明文保障,誠屬美中不足,故第一屆國會召開後,麥迪遜(James Madison)就提出一系列修正案,終於又於1791年12月15日通過〈憲法增修條款〉第1至第10條,這也成為憲法之一部分,這十條被稱之為〈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至1971年7月為止,憲法總共增修26條,使這部憲法更臻完善。
這部憲法加強了中央的權限,舉凡徵稅、造幣、州際及國際貿易、外交及維持陸海軍,皆權歸中央/ 聯邦政府,使美國由邦聯制改為聯邦制。
各州於滿足其自主的願望之餘,仍能有一統籌全局的聯邦政府,主要的困難在大州(如維吉尼亞,賓州,麻州等)與小州(包括紐約)間的協調。大州不肯予小州以同等權利,小州亦不甘受制於大州。因此,麥迪遜和藍多夫(E.Randolph)主張建立有兩院制的國會,因此這部憲法的妥協色彩十分濃厚,折衷妥協也就成為美國的立國精神及憲法特色了。
這是一個既有權,又有能,人民可以操控的政府,美國人對這部憲法沾沾自喜,引以為傲的,它表現出高度的政治藝術,意即建立一個強大有效的政府,還可以時時加以有效的掌握,不怕它專制獨裁,因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既分立又制衡,既分工又合作。至於國會分為參議院、眾議院,亦可以互相牽制和制衡,前者享有彈劾權和外交大權,後者則掌控財政大權,而總統和國會議員的進退又由人民手中的選舉權來掌握,不怕總統獨裁,也不怕國會專制,因為有定期改選,使人民有權掌握生殺大權(參議院已改為直接民選,總統選舉辦法雖然形式上是間接選舉,實際上已演變成具有直接選舉的精神與內涵了)。孫中山先生萬能政府的理想未能在實施五權憲法的中華民國實現,卻先在北美洲以三權分立的精神充分體現了,三權、五權孰優孰劣,豈不相當明白?!
石文傑 :學歷─台大歷史系、台灣師大史研所畢業
曾任─社團法人教師人權促進會第一、二屆秘書長
現任─鳳鳴國中教師退休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