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統一台灣的戰略策略及其得失(全文)    任力、吳如嵩

編按:

    這是19933月北京一家有軍方背景的刊物-《戰略與管理》所登載的文字,有關康熙攻台戰例個案研究,文中肯定了當年康熙把握時機「以戰逼和」「和戰並用」的果斷決策,強調建立強大海上武力的重要性,文章的弦外之音頗堪玩味。

    大陸軍方在兩岸政策上,一向有相當的影響力,「以戰逼和」「和戰並用」是否成為未來兩岸終局結果的宿命?還是堅持以「和平統一」為最高鵠的?應是兩岸中國人必須面對和認真思考的重大課題,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如何避免歷史重演,民族生靈塗炭,寄望馬英九政府千萬要以史為鑒、蒼生為念,不可重蹈前朝綠色政府,罔顧生民性命,妄圖分裂祖國,以萬物為芻狗,陷國家民族於萬劫不復!是所至禱

                                                                                                       

○、前言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量的史書和文獻記載了中國人民早期開發台灣的經歷。

      1661
(清順治十八年)421月,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率眾進軍台灣,至翌年二月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了被荷蘭人侵佔了38年的中國領土台灣。

     
鄭成功收復台灣的歷史功績是不可否認的。但此,以其子孫鄭經、鄭克塽為首的鄭氏集團,將他們統治下的台灣變成同清政府長期對峙的獨立王國,反對統一,使祖國大陸與台灣經歷了長達22年的分裂時期,為結束分裂局面,消除東南沿海的長期威脅,實現國家的統一和安定,清政府對台灣鄭氏集團從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戰略和策略。

     
這些戰略策略隨著兩岸形勢和關係的變化而不斷調整,促使台灣鄭氏集團放棄武力頑抗的企圖,接受清政府的招撫,最終實現了對台灣的統一。

    
清政府統一台灣的戰略策略凝聚了上自康熙皇帝,下至滿漢軍政大臣們的群體智慧和不懈努力。經過歷史的檢驗,其中既有成功的經驗,也不乏失敗的教訓,都能給我們提供有益的啟迪。

   
 一、和平解決途徑的政治策略尋求

    
尋求政治解決台灣問題的途徑,力爭通過談判方式實現統一,是清政府統一台灣的基本策略之一。從1662(康熙元年)鄭成功在台灣逝世,鄭經繼位,到1683(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統一台灣,清政府就和平統一的問題,與台灣鄭氏集團先後進行了10次和談,前9次都失敗了,最後一次清政府使用了武力手段,大兵壓境,以戰逼和,使和談取得成功。

   
 1.清政府與台灣鄭氏集團和談的根本分歧

    在清政府與台灣鄭氏集團的一系列和談中,儘管有各式各樣的討價還價和利益衝突,但其根本分歧在於是否承認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這一原則問題。

    “
依朝鮮例,稱臣納貢是鄭氏集團在歷次和談中提出的首要條件,也是其和談的基本立場。朝鮮是中國的鄰邦,由於種種原因,尤其是處於國防的考慮,朝鮮要求中國政府給予保護,並向中國政府納貢,成為中國的藩屬國。鄭氏集團堅持依朝鮮例,就是要清政府承認台灣為中國藩屬國的地位,其目的在於將台灣從祖國大家庭中分裂出去。這當然是清政府所不能答應的。康熙皇帝針對鄭氏的分裂立場明確指出:“朝鮮係從來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P.272)表明了堅決反對台灣獨立的鮮明態度,也代表了清政府和談的基本立場。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康熙皇帝為實現和平統一,也對台灣方面作出了重大讓步,同意了鄭氏集團不登岸的條件,允許其世代留守台灣,不觸動其在台灣的統治地位。

    
為了達到分裂的目的,鄭經還不斷宣稱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為把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製造輿論。在1667(康熙六年)的和談中,鄭經就聲稱台灣遠在海外,非屬(中國)版圖之中”(《康熙統一檔案史料選輯》70)。在1669(康熙八年)的和談中,鄭經又強調鄭氏佔據台灣是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又說台灣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台灣外志》第十五卷)。鄭經的這些言論不但無視台灣自古是中國領土的史實,而且也違背了其父鄭成功的意志。鄭成功當年率軍東征,收復台灣,在給荷蘭殖民者頭目揆一的信中,義正辭嚴地指出:“台灣者,早為中國人所經營,中國之土地也。”(湯子炳《台灣史綱》引)由此可見,鄭經的言行不僅是對中華民族的背叛,也是對其父輩事業的背叛。

 2.台灣鄭氏集團堅持分裂立場的原因

   
1 海商集團特有的獨立性是其分裂的思想根源和歷史根源

    
臺灣鄭氏集團代表的是海上商業集團的利益。一方面,海商集團為謀取商業利益,積極要求向海外發展;另一方面他們又受到封建中央政府的種種壓迫和限制,在長期、複雜的鬥爭中,形成了一種本能的獨立性。

    
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在東南沿海地區由於海上貿易的發展而形成了一種海上商業資本。自明代開始實行的海禁政策使海上商業資本只能在中央政府的禁令的壓制下艱難地發展,海商集團就是在禁令的高壓下派生出來的海商武裝走私集團。官方禁令的壓制使其對官府帶有與生俱來的對抗心理。到鄭經這一代,由於佔據了遠離大陸的台灣這樣一個有利於發展海外貿易的穩固根據地,其民族意識便日漸淡薄,獨立意識反日益滋長,因而不思統一,反求分裂。鄭經曾說,台灣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輻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於不拔”(《康熙統一台灣檔案史料選輯》P.70)。這段話比較清楚地反映出鄭經的分裂心理。

    
2台灣經濟的發展和逐步自立為其分裂的企圖提供了經濟基礎

       鄭氏集團佔據台灣後,把沿海數以萬計的人民移入台灣從事墾殖,在台灣推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先進的生產技術,又實行寓兵於農的屯田制度,與此同時,鄭氏集團又與英國、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越南、暹羅、呂宋等國家和地區建立貿易關係,從中獲取大量軍需物資和鉅額利潤。這樣就使台灣經濟對大陸的依賴性逐步減少,逐步走上自立自強的道路。較為雄厚的經濟基礎,成為鄭氏集團不肯與大陸統一的重要因素之一。鄭經在給其舅董班的信中更明確表示,台灣幅員數千里,糧食數十年,四夷效順,百貨流通,生聚教訓,足以自強。又何慕於藩封?何羨於中土(大陸)哉?”(《康熙統一台灣檔案史料選輯》P.69)。可見經濟上的獨立強化了鄭氏的分裂意識。

    
3台灣海峽的阻隔和鄭氏集團海上力量的優勢使其在軍事上有恃無恐

    台灣海峽這一天然的軍事屏障,使鄭氏集團產生了一種安全感。鄭氏的水師久經戰陣,熟悉海疆情況,有豐富的海戰經驗。這支部隊經過鄭氏三代的苦心經營,無論數量上還是品質上都一度成為中國東南海域無與匹敵的海上力量,即使荷蘭艦隊都對其畏懼三分。在長年和平對峙的時期裏,清軍對台灣沒有採取任何積極主動的軍事行動,這樣就使鄭氏集團更有恃無恐。

    
4清軍某些前方將領在和談中的讓步促使鄭氏的分裂野心不斷膨脹

      在鄭氏集團乘三藩之亂進犯大陸東南沿海地區期間,以康親王杰書為首的清軍前方將領多次派人同鄭經和談。一些清軍將領為及早結束久拖不決的戰事,在和談中對鄭氏講了些不負責任的話。如在1677(康熙十六年)七月的和談中,康親王向鄭經許諾,如果鄭軍撤出沿海島嶼,退守台灣,就答應鄭氏把台灣變為中國藩屬國的要求,並與台灣通商貿易,永無嫌猜”(《台灣外誌》卷二十)1678(康熙十七年)再次和談,清軍將領賴塔在給鄭經的信中竟說,如果鄭經肯退守台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鄭氏可永遠佔據台灣,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納貢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魏源《聖武記》卷八)

    
清軍前線將領的這些話,不但沒有換來和平的局面,反而縱容了鄭氏的分裂行為,使其分裂野心更加膨脹。

3.清政府和談政治策略的得失

    清政府在統一台灣的歷史進程中,始終將以和談方式統一作為對臺基本策略,無論兩岸在和平對峙時期,還是在雙方兵戎相見的軍事對抗時期,甚至在清軍攻克澎湖、兵臨台灣,在軍事上有絕對取勝把握的最後階段,清政府都沒有放棄和談,最後終於實現了對台灣本島的和平統一。

    
同時不能不看到,清政府為和談付出了艱辛的努力,顯示了充分的誠意,也作出過重大讓步,但前9次和談都失敗了,沒有取得任何成果。究其原因,除了鄭氏集團的堅持分裂、反對統一的客觀因素之外,從清政府主觀上講,主要失誤在於其和談策略缺乏足以對鄭氏集團形成致命威脅的軍事實力和戰爭手段做後盾。清政府與鄭氏集團之間的矛盾,是尖銳對立的對抗性矛盾。面對這樣的對手,要實現統一,武力行動應置於主導地位。但清政府不但沒有及早地、迅速地建立起一支佔據優勢地位、能夠威脅鄭氏集團生存的水師部隊,反而一度在軍事上採取消極保守的防禦方針,裁撤水師、焚燒戰船、收縮防線,擱置武力。在沒有必要的軍事壓力和有效的軍事打擊能力的情況下,清政府寄希望於通過和談使鄭氏集團放棄對抗與分裂的立場,當然是達不到目的的。清鄭雙方的第10次和談,是在清軍強大的水陸兩棲部隊攻克澎湖,殲滅了鄭氏水師主力,大兵壓境的情況下進行的,這才迫使鄭氏集團接受了清政府的和談條件,使和談取得了圓滿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統一過程中,清政府針對鄭氏集團高層決策者的和談策略雖屢遭挫折。但其以鄭氏集團中下層,尤其是鄭軍廣大官兵為主要對象的招降措施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先後有二十萬鄭軍官兵和文職人員向清政府投誠,分化了鄭氏集團的內部關係,瓦解了其社會基礎,削弱了其軍事實力,並促使台灣的軍心民心發生傾向清政府,傾向統一的變化,為最後的統一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二、禁海遷界的經濟封鎖策略

   
 1.清政府對台灣鄭氏集團的經濟封鎖措施

    清政府的經濟封鎖措施包括實施海禁和遷界移民,目的在於斷絕鄭氏集團糧餉和軍用物資的供給,坐困鄭氏集團,令其不戰而降。所謂禁海,就是嚴禁一切船隻出海貿易、捕魚。清政府的禁海令規定,北自天津南至廣東沿海岸線各省,嚴格禁止商民船隻私自入海,用大陸產品貨物進行海上貿易。這既包括中國與外國間的國際貿易,也包括大陸各港口間的國內貿易。清政府採取禁海措施的目的是通過斷絕海上貿易往來,阻塞大路貨物的出海渠道,使鄭氏集團失去大陸貨源和軍品供應。遷界移民禁海的擴大和補充,是更加徹底地切斷海內外經濟聯繫的封鎖措施。其做法是,將福建、廣東、浙江、江蘇、山東、河北6省沿海及各島嶼的居民內遷30——50里,在沿海一帶形成一個無人區。清政府的目的就是利用這樣一個隔離帶來徹底隔斷台灣鄭氏集團與大陸的經濟聯繫,使其既不能與大陸進行貿易活動,獲取大陸的商品和軍用物資,又無法向沿海居民徵收糧餉,從而在經濟上完全陷入困境。

2.清政府經濟封鎖策略的得失

    
1.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台灣鄭氏集團的經濟困難

      清政府在採取政治、軍事行動的同時,對鄭氏集團實施經濟封鎖,力圖從經濟上削弱、打跨鄭氏集團,迫其就範,實現統一,從戰略上看是可取的。其實施的封鎖措施也確實多次使鄭氏集團陷入經濟困境。一方面由於海上運輸能力的限制,糧餉供應不能滿足鄭軍需求,造成大批鄭軍降清或逃亡;另一方面這對台灣的經濟也是一個巨大的消耗,為最後統一台灣創造了條件

    
2單純的陸上封鎖策略使清政府的經濟封鎖未能達到預期目的

     
清政府認為鄭氏集團以海島為巢穴,在波濤中謀生計,其糧餉軍需完全要仰仗大陸,只要在沿海實施堅壁清野,切斷大陸物資的出海渠道,鄭氏集團這些島上窮寇就會如嬰兒斷乳,立可餓斃矣”(王時勝《漫遊記略》)

       
但清政府的經濟封鎖策略與其軍事防禦方針一樣,是消極保守的,單純立足於陸地,忽視了在海上採取積極主動的行動,沒有構成對台灣的海陸聯合封鎖。因而也就達不到預期的目的。更何況其陸上封鎖也並不徹底,連康熙皇帝也承認,經濟封鎖實施多年,其私自貿易者何嘗斷絕?大陸物資出海渠道事實上一直就沒有徹底切斷。

    
3禁海遷界也使清王朝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首先,禁海遷界沉重打擊了沿海經濟,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清政府禁海遷界政策給予東南沿海地區發達的農業、手工業商品生產以沉重打擊,窒息了我國曾一度比較發達的海外貿易,對我國沿海地區生產力的發展造成嚴重後果,從而也嚴重阻礙了這些地區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

    
瀕海地區有良田萬頃,土地肥沃,生產技術先進,已日益形成集約化生產。但遷界令一下,沿海30——50里地帶轉眼變為廢墟,據史料記載,僅福建、廣東兩省廢棄的田園耕地就達五百七十五萬九千六百餘畝。

    
我國海上貿易在明代已經發展到相當水準,由於利潤豐厚,明末沿海地區出現了窮洋竟同鬧市的興旺局面。清政府實行海禁特別是遷界政策後,不僅私人海上貿易被阻塞,就連福建官府直接控制的市舶貿易也一度完全停頓;不僅對外貿易中斷20年之久(16621681 康熙元年到康熙二十年),而且國內各港口間的貿易也陷入了一片蕭條,惜日頻繁出海的巨型商船,閒泊朽敗於斷港荒岸之間。海內外貿易的長期停滯,縮小了國內外的銷售市場,直接影響到沿海各省農業手工業的生產,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傷及沿海的資本主義萌芽。同時海運業也遭到摧殘,無數船主破產,船工失業,海運業中孕育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亦因此而夭折。其次,禁海遷界使沿海百姓背井離鄉,失去生計,嚴重損害了當地人民的利益。

     
沿海百姓世代居住其地,以種田、捕魚、經商為業。清政府實施禁海遷界,又無妥善安置措施,使百姓流離失業,如同生機勃勃的草木突然被拔離故土,忍受烈日的曝曬,因道路顛沛或無法謀生,凍餓而死者以十萬記。還有數十萬流民因生計所迫,渡海赴臺,反壯大了鄭氏集團的實力。一些邊海居民甚至鋌而走險。或冒死偷運大陸貨物賣給鄭氏集團,或相聚為,走上武裝反抗清政府的道路。

 4)禁海遷界使清政府賦稅收入減少,使內地百姓負擔加重。

        
由於大片土地拋荒,捕魚曬鹽業停頓,海上貿易中斷,使清政府的財政稅收也因此減少。據史料記載,實施海禁遷界後,僅田賦一項,福建省每年就減少稅收計白銀20餘萬兩,廣東則高達30餘萬兩。如果考慮到鹽稅、魚稅、商稅等方面的減額,再加上浙江、江蘇、山東、河北各省的數字,清政府每年在賦稅方面的損失是相當大的。。

        
順治、康熙年間,清政府由於連年用兵,國庫空虛,入不敷出。禁海遷界又造成鉅額稅收損失,對本已十分困難的財政狀況無異於雪上加霜。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採取了責令界內末遷居民攤賠的辦法來彌補部分缺額,這樣又加重了內地人民的經濟負擔。"

        
從總的情況看,清政府對台灣鄭氏集團的經濟封鎖失大於得,弊大於利,這是由於其在封鎖策略和封鎖措施兩方面的失誤造成的。在封鎖策略上,清政府實行單純的陸上封鎖,沒有採取任何海上封鎖行動,以構成全面的海陸聯合封鎖,因而對以台灣島為根據地,具有較強海上生存能力的鄭氏集團所產生的封鎖作用是有限的。從封鎖措施來看,清政府採取了大規模禁海遷界的措施,不考慮這些措施會給沿海經濟造成的消極影響,也沒有認真做好善後安置工作,以儘量減少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其短期後果是,清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在沿海百姓中失去民心;其深遠影響是,嚴重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同時也成為使我國封建經濟長期停滯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因剿寓撫”、武力統一台灣的軍事策略

       
清政府的經濟封鎖未能達到預期目的,和談攻勢頻頻失利,鄭氏集團又乘三藩之亂侵擾大陸,對東南沿海地區造成嚴重威脅,這就促使清朝統治者逐步認識到,以純粹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要實現統一,必須訴諸武力。1681(康熙二十年)4月,清福建總督姚啟聖向朝廷報告了鄭經在臺死去,鄭氏集團因爭權奪勢發生內亂的情況。康熙皇帝認為武力統一台灣的時機已經到來,於當年六月果斷作出了進軍台灣、澎湖的戰略策略。

    
1.清政府武力統一台灣的歷史條件

        1681
(康熙二十年)鄭氏集團的內訌,為清政府統一台灣提供了契機。此時清王朝政治穩定、經濟發展、軍事強大,已具備了統一台灣的主要條件。這些條件的形成,絕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清王朝多年努力的結果。

    
1清除拜集團,鞏固中央集權

        康熙皇帝即位時只有9歲,按順治皇帝的遺命,由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等四位重臣輔助幼帝,佐理朝政。但後來鼇拜用陰謀手段排斥異己、培植黨羽,逐漸形成獨攬朝政的局面。鼇拜及其黨羽擅權亂政、抗旨妄為,企圖淩駕於康熙皇帝之上,嚴重削弱了皇權,破壞了正常的封建統治秩序。1669(康熙八年)五月,年僅 16歲的康熙皇帝採取突然行動,迅速、徹底地清除了鼇拜集團。此後,康熙皇帝實施恢復內三院為內閣等措施,以加強皇權。1677(康熙十六年),康熙下令設立南書房,其職責是秉承皇帝意志擬寫諭旨、發佈政令,這樣就把中央權力從議政王大臣會議的王公貴族手中奪回。

      
康熙皇帝在極短的時間裏,一步步成功地將中央和地方的權力集中到自己手中,鞏固了封建中央集權制度。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有利於國家的穩定和統一事業的。

    
2採取一系列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措施,為統一台灣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明末清初以來,連年的戰亂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嚴重破壞,清政府的財政也由於戰爭的巨大消耗而十分拮據,以至於入不敷出。為改變這一狀況,康熙皇帝剷除鼇拜集團後,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還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迅速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這些措施包括:實行更名田制度,還田於民,使許許多多無田佃農變成有地的自耕農;獎勵墾荒,擴大農業種植面積;興修水利,修治黃河、淮河和大運河,使水歸故道,漕運無阻,蘇北一帶長期被水淹沒的大片土地變成了可耕的肥沃良田。

       
康熙皇帝推行的這一些列經濟政策,促進了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增加了社會財富,緩解了清初以來清政府財政的緊張狀況,為統一台灣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3)評定“三藩之亂”,大陸政治穩定,清政府可以集中全力解決台灣問題

      
康熙皇帝親政後,深感吳三桂等三藩割據勢力日益膨脹,已成為鞏固和加強封建國家統一的嚴重障礙,決計予剷除,以免後患。平叛、撤藩之後,清政府將三藩把持的地方軍政大權收歸中央,消除了東南區域的重大隱患,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封建大帝國的統一,奠定了穩定的政治基礎。這樣,清政府的精力就可以集中到台灣問題上來,能夠全力以赴地完成統一台灣的歷史使命。

 4)建立起強大的水師部隊,具備了統一台灣的軍事實力和戰爭手段

       
要統一台灣,必須建立一支強大的水師部隊逐漸成為康熙皇帝和部分大臣的共識。1677(康熙十六年),清政府恢了福建水師建制。1679(康熙十八年),康熙皇帝任命熟悉海疆情況、驍勇善戰的湖南嶽州水師總兵官萬正色為福建水師提督。至康熙十八年年底,萬正色所轄的福建水師已有戰船240艘,官兵28580名,經過萬正色的精心組織和訓練,成為一支精銳善戰的水師勁旅。1680(康熙十九年),在清軍第二次收復東南沿海的作戰中,清政府不再依賴荷蘭艦隊,而是使用福建水師從海上發起進攻,對鄭軍側背形成極大威脅,導致鄭軍陸上防線全線潰退。爾後,清軍水陸合擊,迅速將鄭軍逐出東南沿海地區及島嶼。

      
清福建水師在收復東南沿海地區的作戰中顯示出來的實力和作用,增強了清朝統治者實施海上軍事行動和武力統一台灣的信心。此後,清政府改變了以往放棄沿海、守衛內陸的消極防禦方針,將水師部隊分別部署在金門、廈門、銅山、海壇(今福建平潭島)等沿海重要島嶼,水師提督的指揮部設在海澄(今福建龍海縣),隨時準備對台灣鄭氏集團採取軍事行動。此時,清政府已具備了武力統一台灣的軍事實力和戰爭手段。

    
5)台灣鄭氏集團發生內亂,實力削弱,為清政府統一台灣提供了良機

       
在清王朝政治、經濟、軍事實力蒸蒸日上之際,台灣鄭氏集團的處境卻日趨惡化,已陷入難以自拔的衰敗境地。政治上,其內部矛盾鬥爭逐步加劇。鄭經自1680(康熙十九年)逃回台灣後,心灰意冷,終日沉湎酒色,不理政事,台灣的軍政大事均由鄭經的長子鄭克臧處理。1681(康熙二十年)正月,鄭經中風而死,在鄭氏集團中勢力很大的馮錫範和劉國軒聯手發動政變,殺害了在台灣軍民中有一定威望的鄭克臧,擁立鄭經次子年僅12歲的鄭克塽繼位,實際權力落入馮、劉二人手中。馮、劉二人又借機大開殺戒,迫害異己勢力,使鄭氏集團內部矛盾更加激化,人心渙散,出現動亂局面。在經濟上,台灣已連續三年發生自然水旱災害,糧食歉收,米價飛漲。多年戰爭的消耗,也使台灣府庫空虛,財政拮据。為籌集糧餉,擴充軍隊,抵禦清軍的進攻,鄭氏集團加強了對台灣各族人民的壓榨和勒索,島內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各種形式的反抗鬥爭時有發生。在軍事上,鄭軍在大陸沿海地區的作戰中損失慘重,最後僅剩千餘人逃回台灣。此時台灣、澎湖兩地的鄭軍尚有5萬餘人,大小戰船200艘左右,但軍心渙散,士氣低落,不斷有鄭軍官兵駕船投奔大陸,向清政府投誠。由此可見,鄭氏集團的軍事實力已遠非昔日可比了。

         
從中國歷史的走向來看,結束分裂、割據狀態,實現祖國統一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但統一需要條件,不可強求,條件不具備,時機不成熟,統一就無法實現。條件、時機成熟了,如果舉棋不定,猶豫徬徨,不及時採取行動,已獲得的有利條件和良機也會喪失。清朝群臣經過多年努力,為統一創造了良好條件;在我方興盛,敵方衰敗,雙方實力對比形成以鎰稱銖之勢的最佳時機,康熙皇帝果斷作出了武力統一台灣的歷史性決策,把統一的條件變成統一的行動,這樣就將統一台灣的進程大大向前推動一步。這時,指導行動的戰略策略正確與否,就成為統一成敗的決定因素。

    
4.清政府武力統一台灣的戰略策略

    
1.“因剿寓撫”以剿促撫的戰略方針-

      因剿寓撫這一戰略方針是清朝傑出將領施琅早在1668(康熙七年)給朝廷的上疏中提出來的。其核心是以戰逼和,以軍事手段促成台灣問題的政治解決,儘量避免在台灣本島引發戰爭。因剿寓撫的重點在於,軍事進攻佔主導地位,同時又努力尋找政治解決的可能性。二者的關係是「先剿後撫、以剿促撫」,也就是採取武力行動,以強大的軍事壓力迫使台灣鄭氏集團接受和談條件,實現台灣與大陸的統一。施琅還為這一戰略方針制定了具體的行動方案。這一方案分為三個步驟實施:第一階段,以清軍水陸兩棲部隊攻佔澎湖,消滅鄭軍的有生力量。澎湖是台灣的海上屏障,扼制著當時台灣與外界聯繫的主要海上通道。佔領澎湖,大兵壓境,使台灣門戶洞開、貿易受阻,可形成威脅其生存的逼近威懾。第二階段,清軍佔領澎湖後,引而不發,作好攻臺準備。同時派使者赴臺與鄭氏集團和談,迫其向清政府投誠,實現對臺灣本島的和平統一。若和談失敗,鄭氏集團決定頑抗到底,就採取第三步行動,向台灣本島發動軍事進攻。以清軍主力艦隊直抵台灣政治中心承天府(今台灣省台南市)以西的安平港,實施正面牽制;同時派出兩支精銳的快速艦隊,一支向南封鎖打狗港(今高雄港),一支向北封鎖蚊港(今台南縣西南),使其首尾不能相顧。在控制了台灣進出的主要港口水道後,對台灣實施圍困,並派人進一步招降鄭氏集團,或促使其內部發生激變,不戰自潰。如仍不能達到目的,則對台灣實施登陸作戰,先掃清城市以外、村落之間的鄭軍,在攻取鄭軍困守的孤城,最後武力奪取整個台灣島,徹底消滅鄭氏集團。

    
2.選擇得力將領,賦予專征大權

      
聞顰鼓而思良將。康熙皇帝下定以武力統一台灣的決心之後,就開始考慮清軍水師主將的人選問題。當時的清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雖然擅長海戰,戰功卓著,但他是武力統一台灣的堅決反對者,無法正確地貫徹康熙皇帝的戰略思想,康熙果斷地將其調離原職。這時福建總督姚啟聖和內閣學士李光地向康熙推薦了曾擔任過福建水師提督的施琅。康熙皇帝經過仔細斟酌,於1681(康熙二十年)八月作出決定,任命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擔當率領清軍進攻台灣的重任。

      
從施琅的自身條件來看,他的確是攻臺清軍主將的合適人選。首先,施琅生長在海邊,自幼隨父從事海上貿易活動,精通航海,對海疆的氣候、地理等方面的情況了若指掌。從軍後,轉戰東南沿海,有豐富的海戰經驗。其次,施琅通曉兵法、戰陣,並一貫主張以武力統一台灣,所以多年來精心謀劃對臺用兵方略,提出因剿寓撫的戰略方針及一整套實施方案,不但週密完備,而且是切實可行的。第三,施琅是從鄭氏軍營中反叛出來的,他熟悉台灣鄭氏集團內情,他的智勇韜略也一向為鄭軍官兵所畏懼。他在鄭氏集團中的故舊很多,為他爭取內應和情報工作提供了便利條件。第四,施琅不但是武力統一的堅決擁護者,而且對統一充滿信心。他指出,清政府對鄭氏集團有三個必勝條件,一是新平三藩,政治穩定;二是憑藉天下之財賦,有雄厚的經濟基礎;三是以我之眾百倍於彼,軍事實力佔壓倒優勢(
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1。這是很有見地的。

       
康熙皇帝不但起用施琅,而且授予他全權指揮攻佔行動的專征大權,給予充分信任,保證了攻台清軍指揮系統的協調一致。康熙對自己不善海戰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說,我對陸上用兵可以做到籌劃週密,但我不了解海上情況,不能盲目的遙控指揮。因而他一方面統籌全局,保證福建前線的各種需求;另一方面在作戰指揮問題上十分尊重前方將領的意見,從不強行干涉其行動。

    
3.施琅出色的作戰指揮藝術

      施琅的指揮藝術首先表現在他能夠根據台灣海峽的氣候特點,選擇了正確的渡海時機和進攻路線。季風氣候是台灣海峽最明顯的氣候特點。每年的冬季季風,風向偏北,風力強勁,海上風急浪高;夏季季風則風向偏南,風力較小,海面也較平緩,但夏季又是破壞力極強的颱風的多發期。對於攻臺的清軍艦隊來說,氣候風向利用得當,則可以海風為動力,為取勝創造有利條件;利用不當,判斷失誤,就可能遭到海風的襲擊,重蹈康熙三、四年攻臺失利的覆轍。因此,根據海峽季風氣候規律來選擇正確的渡海時機和進攻路線,對於清軍攻臺行動的成敗至關重要。

      
施琅憑藉多年海疆活動積累的豐富經驗和對海峽季風規律的掌握,決定把渡海時機選在夏季的六月。施琅認為,冬季北風剛硬強勁,不利於船隊的航行和停泊。澎湖之戰,未必能一戰而勝,一旦艦船被海風吹散,就很難迅速集結,發起二次進攻。夏季的西南季風則比較柔和,海上風輕浪平,清軍船隊可編隊航行,官兵免除暈眩之苦,也有利於船隊集中停泊,實施下一步作戰行動。同時,由於夏季多颱風,按常規此季節不宜渡海,所以敵人防備定然鬆懈。此時,發動攻擊,可使敵猝不及防,取得兵法所說的出不意,攻無備(施德馨《襄壯公傳》)的奇效。為避開颱風襲擊,施琅選定夏至前後20餘日為最佳渡海和作戰時機,他憑著多年的航海經驗判斷,這段時間中風浪最平和,颱風發生的可能性較小。

      
在進攻路線的選擇上,施琅根據風向和敵方防禦情況的情報,決定清軍船隊從銅山(今福建東山島)啟航,乘六月的西南季風向東穿越台灣海峽,首先奪取地處澎湖主島以南、鄭軍防守薄弱的八單島。這樣就可獲得船隊的錨泊地和進攻的出發地,佔據上風上流的有利位置向澎湖發起攻擊。攻下澎湖後,扼敵咽喉,然後兵鋒直指台灣,可順利實施因剿寓撫的戰略方針。實戰證明,施琅對渡海時機和進攻路線的選擇都是正確的。

       
施琅的出色指揮藝術還表現在其戰場指揮和戰術運用方面。1683(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六日,清軍艦隊向澎湖鄭軍發動第一次進攻,初戰失利。施琅很快吸取教訓,對下一步作戰行動進行了週密籌劃和部署。施琅將清軍分為四部分:施瑯親率56隻大型戰船組成的主攻部隊,正面進攻鄭軍主陣地娘媽宮;總兵陳蟒等率領由50隻戰船組成的東線攻擊部隊,從澎湖港口東側突入雞籠嶼,作為奇兵,配合主攻部隊夾擊娘媽宮;總兵董義等率領另50隻戰船組成的西線攻擊部隊,從港口西側進入牛心灣,進行佯動登陸,牽制西面的鄭軍;其餘80隻戰船作為預備隊,隨主攻部隊跟進。十八日,施琅先派戰船攻取澎湖港外的虎井、桶盤二島,掃清了外圍。二十二日早七時,經過充分休整和準備的清軍向澎湖鄭軍發起總攻。經過9小時激戰,清軍取得全面勝利,共斃傷鄭軍官兵一萬二千人,俘獲五千餘人。擊毀、繳獲鄭軍戰船150餘艘。鄭軍主將劉國軒乘小船從北面的吼門逃亡台灣。此役清軍陣亡329人,負傷1800餘人。 


       
澎湖海戰是中國戰爭史上一次罕見的海島攻防戰役。從交戰雙方的對比看,清軍在數量和品質上略佔優勢,鄭軍則是依託堅固防禦陣地,以逸待勞,雙方可謂各有所長,實力相當。的結果是,清軍以較小的代價,取得了全殲鄭軍主力,攻佔澎湖全境三十六島的輝煌戰績,這與清軍主將施瑯正確的作戰指揮是分不開的。

4.武力威懾與政治招撫並用,實現對台灣本島的和平統一

    
澎湖海戰結束後,清軍對台灣鄭氏集團已形成大兵壓境的有利態勢。這時,施琅為貫徹因剿寓撫的戰略方針,下令暫停軍事進攻,一面休整部隊,補充彈藥給養,作好進攻台灣的準備;一面採取措施,推動台灣問題向政治解決的方向發展。他在澎湖禁止殺戮,張榜安民;優待戰俘,放其歸臺;向台灣軍民發佈《安撫輸誠示》,宣揚清政府寬大投誠者的政策;又派原劉國軒的副將曾蜚赴臺做劉國軒的工作,讓劉勸說鄭克塽等人向清政府投誠。施琅的父親和弟弟曾被鄭氏集團殺害,但他能摒棄家仇,以國事為重。施琅對劉國軒、馮錫範的部下鄭重表示:“斷不報仇!當日殺吾父者已死,與他人不相干。不特台灣人不殺,即鄭家肯降,吾亦不殺。今日之事,君事也,吾敢報私怨乎?(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1《本朝時事》)這對消除台灣軍民的恐施恐清心理起了很大作用,表現出施琅不僅是一個智勇雙全的武將,而且具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卓越的政治才能。施琅的做法,符合康熙皇帝對台灣撫之為善的戰略思想,康熙皇帝深表讚許,並及時向台灣鄭氏集團頒布了赦罪詔書,嚴肅指出:鄭氏集團割據台灣,人民飽受其苦,這種局面應儘早結束。鄭克爽等人若能真心歸順,不但以往罪過全部赦免,而且將得到清政府的優待。

    
在內外壓力的逼迫下,以鄭克塽為首的鄭氏集團終於在1683(康熙二十二年)七月五日完全接受了清政府的和談條件,放棄抵抗企圖,向清政府繳械投誠。十三日,施琅率清軍在台灣登陸,接管台灣全境。從此,台灣重新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結論

    縱觀清政府統一台灣戰略策略運用的經驗和教訓,有以下幾個問題值得我們注意:

一、和平統一與武力統一要有機配合。和平統一可避免雙方造成巨大損失,是統一政策中的上策。但絕不能放棄武力,一味求和。強大的武力和武力行動是統一的基礎和後盾,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必要保障。實施武力統一同樣也不應放棄任何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的可能性。清政府充分利用武力行動和軍事威攝的作用,「因剿寓撫,以戰逼和」,最終和平統一台灣本島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鑿。

二、高層和談應與爭取中下層工作雙管齊下。高層和談的目的是感召對方決策者率眾投誠,其作用是由上而下的;爭取中下層的目的是瓦解對方的社會基礎,孤立極少數上層頑固份子,推動局勢發生有利統一的變化,其作用是由下而上的。兩項工作雙管齊下,相輔相成,才能形成全面有效的對台政治攻勢。

三、及時建立強大的海上力量,是取得對台鬥爭主動權的關鍵因素。沒有確立或沒有及時確立海上力量的優勢,陸上實力再強大,也只能望洋興歎,難免在政策和行動上陷入消極被動。有了海上優勢,主動權就掌握在我方手中,統一的進程將大大縮短,統一的方式也更加靈活多變,獲得更大的選擇餘地。

四、實施統一行動,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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